事業單位生活管理家庭類生活管理如何和外籍看護工、外籍幫傭快樂相處?聘僱外籍勞工流程圖聘僱外國人易觸犯之法條勞資爭議引以為鑒外籍勞工疑似肺結核之確診與遣送問答集

家庭類生活管理

◆ 管理重在相處,我們常常會抱怨自己家的外勞,話聽不懂、講了好幾次怎麼還是做錯、很被動、學習得很慢,等等諸如此類的埋怨。導致我們可能會不停的轉換外勞,好不容易換了一位新的,卻仍然不合我們的胃口,我們是不是常在想:為什麼別人家的外勞比較好、比較勤勞?為什麼別人可以和外勞快快樂樂的相處?好像家人一樣,甚至期滿離境時,還離情依依捨不得分離,而我們卻一天到晚跟自己家的外勞發脾氣呢?其實並不是我們請到的外勞比別人家的差,而是與她們的相處方式出了一些問題!

◆ 以外勞母國文字列出工作時應特別注意的事項,並親自示範剛來到台灣的外勞,往往擔心自己工作表現不夠好不被雇主喜歡,面對雇主指派的工作,即使聽不懂雇主講些什麼,也會點頭說「好」、「會」,很少敢說「聽不懂」、「不會」,因為語言上的距離,即使雇主講解的再詳細,都不如親自示範幾次,並且請翻譯人員以外勞母國的文字,在每日的工作表上,清清楚楚的列出工作時應特別注意的事項,避免雞同鴨講產生誤會,降低發生錯誤的機率。

◆ 把外籍看護工當成「全能傭人」使喚,是錯誤的觀念!所有的家事都叫外籍看護工去做,是因為我們常認為:請一個外勞要花很多錢,當然要盡情的使喚,才能物超所值啊!其實這是不對的想法!而且指派看護工從事看護以外的工作還會違法喔!我們若能嘗試換個角度思考,假使有一天,我們不得已必須離開台灣,告別父母與妻小,遠渡重洋到其他國家,從事勞力的工作,在語言、文化、宗教、生活習慣完全不一樣的情況下,思念家鄉的情緒,每到深夜總是愈來愈濃,沒有朋友可以傾訴心聲,面對不停指派工作的雇主, 24 小時照顧重病老人的壓力,加上雇主不准出門、不准放假、不准打電話、不准交朋友,種種壓力排山倒海而來,卻無處可以宣洩,如此沉重的壓力與苦悶,我們能承受多久?而我們卻要求外勞要完全承受!其實要和外勞快樂的相處並不困難,只要我們願意放輕鬆的面對外勞!

◆ 至少給外勞半年的時間學習中文,學習一種全新的語言,無法速成,就好比台灣人,要講好一口流利的英語,也絕對不是短時間內就可以達成。面對剛剛開始學習中文的外勞,我們要多點耐心,盡力幫助她們學好中文,最好的方法,莫過於常常跟外勞話家常,常與外勞聊天,除了可以縮短外勞學好中文的時間,也能藉此傾聽外勞的心聲,同時還可以讓外勞體會到我們對她的關心。當彼此的信任感加強後,我們就能安心的在職場上打拚,把照顧老人家的工作交給外勞。切勿話一講不通,就對外勞大發雷霆,這可會讓剛來到台灣的外勞,嚇得以後都不敢與我們溝通喔!

◆ 因為怕外勞不回家,就把外勞禁足在家裡,往往引起反效果,這年頭詐騙集團橫行,有時候我們難免會擔心外勞「被誘拐」或「誤交損友」,所以不准外勞擅自開門、外出購物、放假或上教堂,甚至不允許外勞辦手機、打電話,連寫信回家都不行,試圖讓外勞與世隔絕,認為這樣就可以讓外勞有顆清靜的心,可以專心的工作,其實這樣的做法往往引起反效果! 外勞每天 24 個鐘頭待命在家裡照顧病人,因為語言隔閡,長期處在封閉孤獨的環境裡,加上工作上的勞累,即使心情不好也無處表達,體能與精神狀態因此每況愈下,工作的表現自然達不到我們的標準。

◆ 適時讓外勞休息、放假或讓外勞與遠在家鄉的親人講講電話,偶爾讓外勞出門透透氣,擁有片刻私人的時間,即使只是外出散步、購物也好,都能讓人心情開朗起來。

◆ 尊重外勞的信仰,藉由宗教活動,讓外勞有個心靈的寄託,藉著每週一次上教堂或是清真寺的機會,外勞可以向她們心中的信仰,傾吐思鄉與不安的情緒,因此得到心情的平靜,對消除長期累積的工作壓力,有很大的幫助。相信外勞也會因心靈上獲得了寄託,而有更好的工作表現喔!

◆ 以微笑表達善意、以讚美代替責罵、用關心取得信任,我們要盡量避免用情緒性的語氣,大聲的責備外勞,因為在台灣,我們就是外勞唯一的依靠,千萬別因一時的激動情緒,傷害到他們的自尊心,有了外勞這位好幫手,為我們分擔了繁重的家事,我們應該要感謝外勞,如能適時的給予她們讚美,相信他們會更加賣力的工作喔!

◆ 「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所載之費用及借款,每名外勞入境時都會攜帶著一份「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來台,切結書中詳列了外勞應負擔之費用及來華工作有關之借款,雇主務必確實了解切結書之內容,並逐一核對外勞薪資表上每項代扣費用是否與切結書上所列費用相同,如該項費用或借款未載明於切結書中,雇主應向仲介公司仔細查證,並拒絕為仲介公司代為收取該款項。

◆ 薪資務必按時發放,外勞背負著經濟重擔來到台灣工作,每月的薪資對外勞而言,有著養家糊口的重要性,我們不應該以任何藉口積欠外勞薪水,每月定時發放她們應得的報酬,才能讓她們無後顧之憂的工作喔!

◆ 如有輪住的情況,全家的要求須一致,莫讓外勞無所適從因應台灣的民情,多數外勞會隨著受看護人到處居住,上個月住在受看護人的大兒子那邊,這個月搬到二兒子這裡住住,下個月再搬過去三女兒那兒,外勞每個月住在不同的家庭,就好像又換了一個新老闆,每一個家庭的習性、喜好都不同,每一個老闆的規矩也不太一樣,受看護人如果有輪流居住的情況,應該事先言明,訂定一套相同的規矩與標準,全家人的要求必須一致,莫讓外勞左右為難,好幾邊都得罪了。